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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九洲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司拟以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 2,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7.75 元/股。回购股份的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有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后续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期间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共同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盈利


能力等因素,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先生提议,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 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回购期间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 2,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75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转为公司库存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照回购金额、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75 元/股测算,按照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按预计回购数量下限    按预计回购数量上限

  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

条件流  126,097,386.00  21.46  127,387,709.00  21.68  128,678,031.00  21.90
通股
二、无限

售 条 件 461,592,650.00  78.54  460,302,327.00  78.32  459,012,005.00  78.10
流通股

三、总股 587,690,036.00    100    587,690,036.00    100    587,690,036.00  1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772,579.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87,515.76 万元,货币资金 25,365.81 万元(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2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70%。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规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综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人员尚未有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后续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期间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六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尚未有在未来 6 个月减持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在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期间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先生在本次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提议人尚无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制定明确股权激励方案。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决策、通知及公告程序,将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
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4、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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