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
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绍勇先生、任立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任立旺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80,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59%)。
公司于近日收到任立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任立旺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1%。同时,分别收到任立旺先生和刘绍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申请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任立旺 集中竞价 2022/12/12 11.34 294,000 0.0281
-2022/12/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 减持后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的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21,192 0.1837 1,627,192 0.1556
任立旺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80,298 0.0459 406,798 0.0389
注: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6,000,000 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
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止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二、其他说明
1.任立旺先生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任立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行为。
三、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股份 可流通股份数 持股总数量 持股总数量占公
数量(股) 量(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刘绍勇 205,380 68,460 273,840 0.0262%
任立旺 1,220,394 406,798 1,627,192 0.15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至 6 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
刘绍勇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68,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5%;
任立旺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406,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8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监事刘绍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董事会秘书任立旺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 、数量、价 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 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任立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关于减持计划的申请函》;
刘绍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申请函》。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