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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7 深市 新宙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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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新宙邦: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宙邦”)拟以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宙邦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浙江新宙邦”或“合资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拟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 4 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 5万吨电池电解液,二期 5 万吨电池电解液视市场情况启动建设。

  2、 浙江新宙邦由公司与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青科技”)、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共同出资人民币 1.2 亿元设立,其中,新宙邦以现金出资8,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永青科技以现金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格林美以现金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伟明环保以现金出资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

  3、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已经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9AN6638

  3、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祥路 2666 号青山总部大楼 B 幢 1701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姜森

  6、注册资本:58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金属镍材料、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电池管理系统设备、动力电池系统设备、风光电储能电源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1%股权,姜森持有其 5%股权,胡晓东持有其 2%股权,曹辉持有其 1%股权

  9、关联关系:永青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永青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43035

  3、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2008 号房(仅限办公)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6、注册资本:513558.6557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
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8、股权结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340),股权结构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9、关联关系:格林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格林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2019A

  3、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 81 号 B2 幢 5 楼东南


  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6、注册资本:169421.343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3568),股权结构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9、关联关系:伟明环保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伟明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

  2、 建设地点:温州市洞头区

  3、 项目实施单位:浙江新宙邦材料有限公司(拟注册公司名称)

  4、 建设方式:新宙邦与永青科技、格林美、伟明环保按照持股比例出资建
      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新宙邦以现金出资 8,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永青科技以现金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20%;格林美以现金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伟明环保
      以现金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首期注资为各自出资的 50%,
      剩余注册资本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用款需求同步、同比例进行注
      资)

  5、 项目建设内容:10 万吨电池电解液(含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钠离子电池
      电解液)

  6、 项目投资预算:约为人民币 4 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符合符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生产的电池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近年国家及各部委陆续颁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鼓励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储能等产业,积极研发储备钠离子电池等技术。同时,在 2021 年发布的《关于在我国大力发展钠离子电
池的提案》中,指出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作为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压舱石,是支撑新能源在电力、交通、工业、通信、建筑等领域广泛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之一。

  根据《温州市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导向目录(2021 年版)》,项目电池电解液产品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五)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2.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2.1 新型高性能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属于鼓励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及当地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规划政策要求。

  (二)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

  电池作为基础的电子元器件,应用范围广,市场规模大,且保持良好增长。锂离子电池代表了绿色电池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当今世界绿色、环保的发展要求;随着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日趋紧张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锂离子电池在动力及储能领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钠电池目前正处于产业化前期阶段,随着钠离子电池技术路线的完善以及低碳政策、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的需求,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逐渐开启,预计未来几年钠电池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

  本项目建设的锂电池电解液及钠电池电解液是锂电池及钠电池的关键原材料,在下游电池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的驱动下,因此未来全球对项目建设产品需求旺盛。同时,本项目建设的电解液将优先满足浙江区域和永青科技及其关联公司电池客户需求,产品市场较好。

  (三)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

  目前新宙邦已在国内部分地区建立了良好的产业布局,建立了电池化学品、电容化学品、半导体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等多个生产基地,但公司在浙江区域暂无布点。浙江地区动力及储能市场前景广阔,同时项目参股方永青科技旗下控股公司在浙江地区已设立了多个电池生产基地。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填补公司在浙江地区的布局空白,可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降低产品运输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市场地位具有积极意义。
五、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合资公司名称拟定名为“浙江新宙邦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拟定在合资项目建设用地内。

  第二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电池及钠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后期如需调整经营范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 8,16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8%;乙方以现金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丙方以现
金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丁方以现金出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首期注资为各自认缴注册资本金出资的 50%,剩余注册资本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用款需求同步、同比例进行注资。

  第四条 合资公司投资项目

  合资公司规划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含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预计投资 4 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 5 万吨电池电解液,二期 5 万吨电池电解液视市场情况启动建设。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新宙邦已在国内部分地区建立了良好的产业布局,建立了电池化学品、电容化学品、半导体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等多个生产基地,但公司在浙江区域暂无布点。浙江地区动力及储能市场前景广阔,同时项目参股方永青科技旗下控股公司在浙江地区已设立了多个电池生产基地。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填补公司在浙江地区的布局空白,可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降低产品运输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市场地位具有积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1)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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