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
限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7亿元人民币 1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亿元人民币 1年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亿元人民币 1年
深圳新宙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4亿元人民币 1年
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5亿元人民币 1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亿元人民币 1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7亿元人民币 1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 6,500万元人民币 1年
三明市海斯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 2,000万元人民币 1年
化工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支行 2,500万元人民币 1年
合计 34.6亿元人民币
以上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支行申请的2,500万元综合授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分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支行申请7,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额度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额度。
以上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就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