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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7 深市 新宙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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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投资建设南通新宙邦2.5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新宙邦:关于投资建设南通新宙邦2.5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南通新宙邦 2.5 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宙邦”)拟以全资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宙邦”)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 2.5 万吨新型电子化学
品项目,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建设周期 1 年,预计 2022 年逐
步投产。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需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59,860,403.88 元人民币向福建永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25.28%股份;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认购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8.5106%
的股权;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出资 52,541.58 万元投资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
品项目(二期)。

    5、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 3,244,385,380.46 元。加上本次项目投资,
连续 12 个月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年产 2.5 万吨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 建设单位: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4、 项目建筑面积:无(利用现有厂房)

  5、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 15000 吨超纯氨水、10000 吨超纯氨溶液(BOE),
  BOE(Buffered Oxide Etch),中文名:缓冲氧化物刻蚀液,简称 BOE

  6、 项目投资预算:7000 万元

  7、 建设周期:1 年

  8、 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项目建成投产,年均销售收入 14,603.75 万元,年均净利润 2104.09 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建设是南通新宙邦发展壮大经营规模、解决产能瓶颈的又一步策略,是公司半导体化学品事业向产业纵深发展的战略选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项目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半导体在国内市场的兴起,国内很多企业开始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进行投资,陆续有同类产品项目开始进行立项。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有着多年的电子化学品与功能材料项目的快速建设经
验,并通过已有的超纯氨水技术优势和销售渠道加速产品投产后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湿电子化学品技术开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精细化工是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深加工产业,其所需的基础化学原材料如液氨、氢氟酸都是从原矿、煤炭中并消耗大量能源提炼出来的。目前以石油为代表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将对精细化工企业的成本构成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方面积累了有效的应对措施:第一,与上游国内外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能够实现相对较低的采购成本并保证稳定供货;第二,加快技术创新与工艺优化,提高生产效率;第三,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根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项目有利于公司半导体化学品事业向产业纵深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求及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产能,巩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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