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6
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9 年年报及 2020 年一季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9 年年报及 2020 年一季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2,482.76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35,558.43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04.5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39%、4.70%、1.56%。董事会认为《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6,719,036.42 元,按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71,903.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36,295,765.31 元,扣除派发现金股利 64,250,096.26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722,092,801.83 元。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证监许可
[2019]2570 号),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6,500 万股(含
6,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有机氟化学品、锂电池化学品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正处于股票登记上市阶段。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
本 410,792,913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102,698,228.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619,394,573.5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裁周达文先生提交的《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 QEHS 中心提交的《2019 年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讨
论并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 EHS 重点工作和
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罗和安先生、戴奉祥先生、石桐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18日届满,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人。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戴奉祥先生、孟鸿先生、张晓凌先生。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18日届满,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延期举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覃九三先生、周达文先生、郑仲天先生、钟美红女士、周艾平先生、谢伟东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序号 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6亿元 1年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亿元 1年
3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3亿元 1年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亿元 1年
合计 15亿元 -
上述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