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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18-04-24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

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公

司于2018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留庆先生、李峰先生、童钧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湖南中科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将2017年财务报表对外报出。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67.03万元,比上年增长158.35%、利润总额5,479.59

万元,比上年增长10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8.18万元,比上年增长

109.01%、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93万元,比上年下降93.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481,831.09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1,995,872.51 元,加上期初结存的未分配利润 172,795,290.58元,减本年度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25,900,302.90元,本年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192,380,946.26元。

    为了给公司股东以合理回报,提议 2017年度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518,00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10,360,121.16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11,067,110.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1,067,110.1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期限二年。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可能需要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上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审议表决,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7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

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

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鉴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带动动力锂电池需求的激增,由此带来负极材料的广阔市场前景。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投资不超过2亿元,用于其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建设。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增强石墨化加工与负极材料项目的协同性,另一方面能有效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对产

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减少对宁波科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金额,由原认缴出资额16,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认缴出资额3,6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及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董事签字:

    余  新:                禹玉存:                李爱武:

    钟连秋:                皮  涛:                许乃弟:

    李留庆:                李  峰:                童  钧:

    一                                                        年四  月二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