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34 股票简称:钢研高纳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一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艾磊 邵冲 杜挽生
刘国营 刘建欣 王兴雷
田会 曹真 曹伟
监事签字:
蒋劲锋 曹萌 高正
黄烁 智慧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杰 张继 周黔
尹法杰 蔡晓宝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3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
第三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9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0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1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22
三、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3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4
第六章 备查文件 ......25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指 内容
钢研高纳/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中国钢研 指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报告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钢研高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对象发行 市的行为
董事会 指 钢研高纳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钢研高纳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主承销商
中伦律师/境内律师/发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行人律师
中天运/上市公司审计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中审众环/验资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 指 内容
元、万元、亿元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
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aona Aero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8 日
上市日期 2009 年 12 月 2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034
股票简称 钢研高纳
总股本 469,861,216
法定代表人 艾磊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
联系电话 86-10-62182656
联系传真 86-10-62185097
公司网站 www.cisri-gaona.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47282723
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
品的研发;材料制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销售纳米材料、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
经营范围 粉末材料及制品;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高温、纳米材料。(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
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
2、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监事会决议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
3、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
议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告。
4、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
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
5、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监事
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
6、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钢研”)出具《关于对钢研高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批复》,同意钢研高纳向中国钢研发行股票 3 亿元(不超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0 年 12 月 1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钢
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1139 号),原则同意钢研高纳资本运作,该意见有效期 24 个月。
3、2021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告。
4、2021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钢研
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该事项已于 2021 年3 月 10 日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9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 17:00 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10229200147938 的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共计 1 笔,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299,999,992.05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
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经中审众环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