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典当纠纷一案执行和解事宜进展的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典当纠纷一案执行和解事宜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机电”)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典当纠纷一案进展暨执行和解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就公司涉诉的典当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执行法院”)有意撮合原告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申请执行人”)和公司进行执行和解,物产元通亦表现出有和解意愿,并具体提出执行和解方案。在法院的协调和主持下,双方就执行和解方案形成执行和解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典当纠纷一案执行和解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物产元通就典当纠纷一案形成的执行和解方案及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执行和解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等。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物产元通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已经生
效。根据《执行和解协议》,金龙机电向物产元通支付人民币 39,642,976.07 元作为本案执行和解款,该款项由执行法院从公司在本案中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直接进行划扣。
2022 年 8 月 9 日,杭州中院从公司因本案被冻结的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
账户划扣上述执行和解款 39,642,976.07 元。同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 01 执 362 号之二],裁定解除对金龙机电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后经查询,公司因本案被冻结的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已解除
冻结。
典当纠纷一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6 日、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 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3 日、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执行和解方案、《执行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董事会审议情况、执行和解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日、
2022 年 8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执行和解事宜的最新进展情况
按《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待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破产清算案件的破产债权清偿率确定,物产元通实际收到清偿款或清偿物后,物产元通按照【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分配方案中物产元通应得的清偿额*50%】的标准向金龙机电支付相应款项。
近日,公司收到物产元通发来的银行回单,其收到金龙集团管理人支付的普通债权分配款项 1,195,767.87 元。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物产元通按前述《执行和解协议》支付的款项
1,195,767.87*50%=597,883.94 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收到物产元通支付的上述款项将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仍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