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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控股股东拟召开的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5

金龙机电:关于控股股东拟召开的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2-03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召开的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拟召开的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金龙控股”)拟于 2022 年 7月 18 日采用书面形式召开金龙集团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为《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龙机电 132,426,713 股股票变价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召
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收市后,公司收到金龙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金龙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股票变价方案的函》的邮件及函件,邮件及函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金龙集团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资料《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龙机电 132,426,713 股股票变价方案》已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通知金龙集团全体债权人。

  2、关于公开拍卖情况特别说明

  本方案拟变价的标的物为金龙控股持有的金龙机电 132,426,713 股股票。
  根据金龙控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金龙机电 132,426,713 股股票变价方案》,管理人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9 时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 9 时止、2022 年 3 月 14 日 9 时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9 时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金龙控股所持有的金龙机电132,426,713 股股票进行了两次整体公开拍卖。两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两次公开拍卖流拍后,有质押权人提议希望能以股抵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在征询全体质押权人意见,并参考市场案例情况下,对于此前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进行部分修改,提出如下变价方案,有意向以股抵债的质押权人可以以质押给自己的金龙机电股票抵偿自身债权,其余股票仍按此前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继续处置。

  3、变价方案

  (一)以股抵债

  股票质押权人可以申请将其享有质押权的金龙控股持有的金龙机电股票抵偿其对金龙控股享有的债权,抵债的每股价格根据质押权人向法院申请以股抵债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和评估值较高价格确定(最终抵债价格以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为准)。评估值指天源评报字〔2021〕第 069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金龙控股持有的 132,426,713 股金龙机电股票对应的每股单价,约为 6.44 元/股。若股票质押权人向法院申请以股抵债之日该评估值已过有效期,则抵债价格为股票质押权人向法院申请以股抵债之日(如邮寄申请的,以书面申请寄出之日为准)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以股抵债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申请以股抵债的质押权人承担。

  上述以股抵债申请需要在本方案表决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以股抵债,接受将质押股票整体公开拍卖。
  (二)整体公开拍卖

  本方案表决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后,除上述由质押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股票之外,其余金龙控股持有的金龙机电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继续按整体拍卖处置。鉴于本次变价方案系对前次变价方案的调整,为减少评估费用和时间成本,本轮首次整体公开拍卖金龙机电剩余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时,以金龙机电 132,426,713
股股票 2022 年 3 月 15 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的单股价格(约 5.80 元/股)为基
础下浮 10%为起拍价。若本轮首次拍卖未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以本轮首
次拍卖起拍价为基础下浮 10%确定。若第二次拍卖未成交的,第三次拍卖起拍价将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基础下浮 10%确定,以此类推。

  (三)公开变卖

  如拟变价资产经二次公开拍卖后仍未成交,在此后的每一次拍卖前,管理人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一次变卖。变卖价格为上一次公开拍卖流拍的价格,变卖期为 60 日,在变卖期开始 15日前公告。如变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将以变卖价格(亦即上一次拍卖起拍价)下浮 10%再次进行拍卖。如拍卖未成交的将以该次未成交拍卖起拍价进行变卖,以此类推。

  (四)协议转让

  对于上述通过二次公开拍卖后仍未成交的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转让。上述协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债权人会议部分职权的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表决。

  上述变价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按照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二、相关风险提示

  1、金龙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后续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与金龙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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