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2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54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5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81名激励对象授予7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54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81人,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唐宇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23% 0.02%
2 张利乾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0 1.23% 0.02%
3 孙业斌 董事 10.00 1.23% 0.02%
4 王洋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23% 0.02%
5 周庆 财务负责人 5.00 0.62%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680.00 83.95% 1.65%
(276人)
预留授予 85.00 10.49% 0.21%
合计 810.00 100.00% 1.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5%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5%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20%
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3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3 个月的额外限售
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六)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1、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
2、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5.6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28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1、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
2、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5.6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28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A)、(B)、(C)、(D)、(E)和(F)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所有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评结果 A/B C D E F
标准系数 1.0 0.8 0.6 0.4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