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45,741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5年7月23日,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阳普医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高育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0号),核准公司向高育林发行8,783,454股、向陈笔锋发行462,287股,共计9,245,741股购买广州惠侨100%的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550,07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9月11日,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9,245,741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股份上市后,公司未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阳普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上市报告书》,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合规的承诺
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高育林、陈笔锋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阳普医疗股份(以下简称“认购股份”)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认购股份,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认购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认购股份。如因认购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十二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高育林、陈笔锋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自身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3、前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
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股票转让所得收入全部归属阳普医疗。
5、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的保证、承诺即为不可撤销。
3、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高育林、陈笔锋 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承诺方高育林、陈笔锋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245,741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
9月12日(星期一)。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 量
1 高育林 8,783,454 2.84% 8,783,454 -
2 陈笔锋 462,287 0.15% 462,287 -
总计 9,245,741 2.99% 9,245,741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本次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5,275,769 21.14% -9,245,741 56,030,028 18.14%
1、境内自然人持股 65,275,769 21.14% -9,245,741 56,030,028 18.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520,046 78.86% 9,245,741 252,765,787 81.86%
1、人民币普通股 243,520,046 78.86% 9,245,741 252,765,787 81.86%
三、股份总数 308,795,815 100.00% 0 308,795,815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阳普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阳普医疗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阳普医疗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