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37),定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12.77%)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有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98,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77%。该提案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
况,公司对 2024 年 7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全文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星
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王广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孙利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郭泰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应选人数(2)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玉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刘建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 应选人数(2)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席宁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3.02 选举马荷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4.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5.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 √
6.00 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由独立董事刘玉利就议案 4、5、6、7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议案 4、5、6、7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需对议案 4、5、6、7 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8 月 13 日 16:00 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项新周
(2)联系电话:0519—82686000
(3)传真:0519—82330395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