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三名,实际参加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席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席宁女士、马荷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一起任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席宁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马荷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4 年 7 月 28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席宁
席宁,女,出生于 1981 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2005 年-2011 年,
会奖旅游类杂志专栏主编、副主编;2012 年-2016 年,北京亿文思咨询有限公司,政府事务总监;2024 年至今,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兼任董事;2021年-2023 年任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席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席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21%的股权并担任大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董事王广收先生共同任职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席宁女士自离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至今,未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马荷芳
马荷芳,男,1981 年 9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10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
大学光信息工程专业。10 年至 16 年在鉴衡认证中心工作,16 年至 18 年在北京
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职天龙光电业务开发部,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马荷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