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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9 深市 ST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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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ST天龙: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1-109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未能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股权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本次作废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3,190,000 股。三、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3,190,000 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程序,同意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3,190,000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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