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因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第 十三条,具体内容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单晶硅晶体生长炉、单晶硅切割机床、 为:单晶硅晶体生长炉、单晶硅切割机床、单晶硅切方滚圆机、多晶硅铸锭炉、单晶 单晶硅切方滚圆机、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硅籽晶炉、钢球设备、树脂金刚线、多晶 籽晶炉、钢球设备、树脂金刚线、多晶硅片硅片的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的建设、运 的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及管行及管理;节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理;节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自营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和技术除外)。 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
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