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1-06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发出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良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张良先生、独立董事宋东升先生、董事席宁女士组成,张良先生任委员会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玉利先生、独立董事宋东升先生、董事张良先生组成,刘玉利先生任委员会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东升先生、董事张良先生、独立董事刘玉利先生组成,宋东升先生任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张良先生、独立董事宋东升先生、独立董事刘玉
利先生组成,宋东升先生任委员会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项新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项新周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2686000
联系传真:0519-82330395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邮政编码:21300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良,男,浙江大学法学本科。曾先后任职于浦发银行总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爱建信托,柏瑞爱建。2019 年开始,出任大有控股副总裁,2020 年出任大有控股董事长、总裁。
张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彭湃,男,出生于 1983 年,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 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工
商大学,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2007-2012 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财务经理;
2012-2016 Sino Empremier Paper Solution Corporation 集团财务总监;2016-2020 锦晖
(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4 月-2021 年 4 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彭湃先生不存在不得被任命为公司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项新周,男,1986 年 10 月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 8 月取得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宝塔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部部长、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副总经理职务;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项新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
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涛:男,1975 年生,中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 年至 2001 年在呼和
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任职;2001 年至 2008 年在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项目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在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应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12 月至今历任常州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于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
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