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2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及后续交易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因涉嫌欺诈发行罪导致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8年6月25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第40号),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公司继续维持停牌状态,待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后,依据新规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二)可能连续三年业绩亏损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第(一)项等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根据原规则,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6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6月27日起复牌交易三十日至2018年8月7日。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8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通知,公司股票继续维持停牌状态。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新规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因我公司股票已依据原规则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在暂停上市前,不再给予我公司股票三十个交易日的交易期。停牌期间,若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我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股票正常交易。
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3.1.6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
(2)咨询电话:028-68232103
传真:028-68232100
电子邮箱:stocks@geeya.cn
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主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