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1-04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金先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3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8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小刚先生,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8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女士,1996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8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如需)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以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2、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