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1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
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 年出生,学士学位。曾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