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0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1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胡琨元先生、曾鹏先生、董英慧女士、张进先生、刘子军先生、王家宝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李贻斌先生、石艳玲女士、杨立杰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