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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0

机器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4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33 号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
中心 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以
电话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9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李贻斌先生、杨立杰先生、石艳玲女士。会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进先生、赵立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进先生、赵立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张进先生、赵立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第七届董事(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
补后,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胡琨元(召集人)、曲道奎、李贻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7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C1办公楼
会 议 中 心 101 会 议 室 召 开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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