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新明先生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王新明与王红艳夫妇、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或“特驱教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快推进并完成此次大宗交易,王新明先生与山南神宇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四川特驱转让本公司股份7,60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股份。本次大宗交易实施完成,根据协议约定对公司董事会改选及高级管理人员改选。
一、股东基本情况
1、王新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642,5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27%;
2、山南神宇持有公司股份11,23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5%。
二、股份减持计划
(一)王新明
1、减持股东名称:王新明;
2、减持目的:控股权转让,引入四川特驱;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四川特驱转让3,802,404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双方协商确定。
(二)山南神宇
1、减持股东名称: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控股权转让,引入四川特驱;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四川特驱转让3,802,404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双方协商确定。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新明先生与山南神宇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王新明先生持有公司42,840,1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27%;山南神宇持有公司7,42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1.95%;四川特驱将持有公司7,60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2%,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本公司
83,107,78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1.86%)所对应的表决权。
3、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3个月内,并无本次收购交易以外的其他减持吉峰科技股票的相关计划。
4、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四川特驱与原财务顾问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已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了终止协议,签署终止协议之后,四川特驱积极与具有财务顾问资格的机构重新协商聘任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四川特驱拟聘请的财务顾问正在走内部立项、内核等相关流程,在完成上述流程之后,将及时披露财务顾问正式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本次大宗交易实施完成后,将根据协议约定对公司董事会改选及高级管理人员改选。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新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山南神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