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3,00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497,240,380 股的 0.60%,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94,240,380 股。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4 人,回购价格为 2.51 元/股。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 年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6 月 1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2023 年 6 月 2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较制定本激励计划时出现较大波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因素,公司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终止 2023 年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4 人,涉及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 万股,本次共计回购注销上述 4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3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0%。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51 元/股。
3、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总额为:根据回购单价计算的股票回购款总额为 753 万元。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4
号),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止,吉峰科技已以货币资金支付了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 7,530,000 元,其中减少股本 3,00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530,000.00 元。吉峰科技本次减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497,240,380.00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出具 XYZH/2023CDAA1B04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494,240,380.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497,240,380 股变更为 494,240,380 股。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变更为 494,240,380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 本次变动后
动数量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010,950 23.53% -3,000,000 114,010,950 23.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0,229,430 76.47% 0 380,229,430 76.93%
三、股份总数 497,240,380 100.00% -3,000,000 494,240,380 1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