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8-07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以下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吉峰科技1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9%)股份的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山南神宇”)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持有吉峰科技49,932,8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3%)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新明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0.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西藏山南神宇与王新明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截至2018年10月22日,西藏山南神宇共减持5,468,000股,王新明先生未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签署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目前市场状况,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元/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6 4.24 2,250,000 0.59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7 4.38 854,000 0.22
西藏山南神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28 4.05 364,000 0.10
大宗交易 2018.09.28 3.77 2,000,000 0.53
合 计 5,468,000 1.44
王新明 未减持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6,700,000 4.39 11,232,000 2.95
西藏山南 其中:无限售条
神宇 件股份 16,700,000 4.39 11,232,000 2.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王新明 未减持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且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新明先生、西藏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