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5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公司已及时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进行了披露公告。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融资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