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李欣应补偿公司股份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7日,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票的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票的公告》等公告。
根据补偿方案,公司将以1元回购并注销李欣所持公司股份2,306,503股,因公司已于2015年6月2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方案,李欣需向公司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5,074,307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5年7月8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2号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2、申报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8月21日之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振江、叶智慧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邮编:310030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