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权益分派实施与通过此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间隔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901,95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股份500,000股,最终以330,401,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3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数×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49,560,292.65元=330,401,951股×1.5元÷10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9,560,292.65元÷
330,901,951股=0.149773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773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金跃
咨询电话:028-85317909 028-86039232 传真电话:028-86039232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