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0,099,519.7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 2025 年度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009,951.9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1,919,099.06 元,扣减年中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117,935,010.00 元,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6,073,656.80 元,本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858,914,744.13 元。
3、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393,11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935,01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 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为 117,935,01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净
利润的 42.35%。
5、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7,935,010.00 117,935,010.00 117,319,41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505,370.75 237,526,910.97 315,160,619.62
(元)
研发投入(元) 117,829,520.03 111,871,654.67 102,273,223.06
营业收入(元) 3,751,331,729.80 3,158,977,098.34 2,605,639,117.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345,448,140.28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6,073,656.8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3,189,43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77,064,300.4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3,189,43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1,974,397.7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49%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3,189,430.0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
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案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6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