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901,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0 四川发展国弘现代服务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0*****512 郭弟民
3 01*****407 王有治
4 01*****492 杨丽玫
5 01*****859 蔡显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 5 月9 日至登记日:2018年 5
月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李松、金跃
咨询电话:028-85317909 028-86039232 传真电话:028-8603923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