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有治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03月19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03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敏
委托董事李余利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王有强先生做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傅强先生、黄旭女士、陈芳芳女士,现任独立董事邱建先生、傅江先生、牟文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同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823.06万元,同比增长11.61%,营业利润5,437.66万元,同比下降4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0.52万元,同比下降42.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881,018.94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2017年度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88,101.8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4,524,400.95元,扣减年中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合计-33,090,195.10元,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5,627,122.90元,本
年末资本公积余额43,081,778.74 元。
经董事会审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330,901,95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1.0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
33,090,195.10 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公司向关联方成都硅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硅源”)采购固化剂等988.26万元(不含税),占全年同类交易采购的比例为6.63%,未超过2017年初制订的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硅宝”)2017年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销售硅烷偶联剂等32.26万元(不含税),占全年同类交易采购的比例为0.34%,未超过2017年初制订的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2017年与成都硅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符合董事会的预计。
公司董事王有治先生(2017年4月对外转让了其持有的成都硅源10%股份,)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郭斌女士系王有治先生的配偶;公司董事杨丽玫女士(2017年4月对外转让了其持有的成都硅源50%股份)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时,王有治先生、郭斌女士、杨丽玫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采购原材料,以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向成都硅源销售产品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采购和销售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回避3票(王有治、郭斌、杨丽玫);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8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成都硅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硅源”)采购固化剂等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硅宝”)预计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销售偶联剂等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采购原材料和向成都硅源销售产品,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采购和销售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新材料”)5万吨/年有机硅密封材料及配套项目建设需要,硅宝新材料拟向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硅宝新材料将以其土地使用权做抵押,同时公司将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以内,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硅宝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硅宝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通知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公司合作10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经认可了此议案,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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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