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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中元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 9:30 以现场会议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人。龚庆武先生、杨洁女士、马东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姚弄潮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发行对象洛阳正浩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正浩”)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原《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不影响整体方案,不对发行价格做出调整。

  此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对《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此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44,24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7,168.4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洛阳正浩。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洛阳正浩签订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洛阳正浩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2、洛阳华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世”)直接持有公司 9,61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 99,549,99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洛阳华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09,165,997 股,占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22.70%,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军红持有洛阳华世 6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洛阳正浩是由洛阳华世对外投资设立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有限合伙企业,双方均由徐军红控制,因此本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此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修订稿)》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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