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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网宿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1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2万份。另外,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1人调整为3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2.41万份调整为2,230.41万份。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35元调整为8.32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18元调整为4.15元。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4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时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

    (1)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 1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2 万份。另外,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1 人调整为 30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2.41 万份调整为 2,230.41 万份。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35 元
调整为 8.32 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18 元调整为 4.15 元。

    (2)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12 日
为授予日,授予 300 名激励对象合计 2,230.41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241 名
激励对象合计 2,467.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
3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2.41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
股 8.35 元;拟向 2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67.0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18 元。本次调整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及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至本公告披
露日,共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 1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2 万份,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1 人调整为 30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2.41 万份调整为 2,230.41 万份。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目前总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230.41          100%          0.9163%

      人员(300 人)

            合计                  2,230.41          100%          0.9163%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35 元,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18 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425,893,275.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2,434,015,604股,其中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8,122,329.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35元调整为8.32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18元调整为4.15元。调整方法如下:

    (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V=8.35-0.03=8.32(元)

    (2)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4.18-0.03=4.15(元)

    目前,公司尚未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
此,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15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300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系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进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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