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10:00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刘成彦先生所作《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2017年度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
了2017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26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3%;营
业利润83,342.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72%;利润总额85,023.8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5.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40.29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3.59%。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 年年度
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830,402,875.6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
润2,447,877,289.71元,减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00,385,844.65元,按母公
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2,925,713.71元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4,968,606.95元。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
股本2,411,424,1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342,723.09元(含税)。
针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针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针对《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总经理:刘成彦先生,基本年薪108万元
2、副总经理:洪珂先生,基本年薪108万元
副总经理:储敏健先生,基本年薪108万元
副总经理:黄莎琳女士,基本年薪108万元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蒨女士,基本年薪96万元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基本年薪96万元
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基本年薪按照月度发放,自2018年起执行,直至董事会另行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为止;绩效奖金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利润目标达成情况及其本人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统一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刘成彦先生、洪珂先生、周丽萍女士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8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注
销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所涉及的股票期权7,167,782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1,649,512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注
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的股票期权11,026,348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22,052,695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之日,本激励计划未有激励对象申请行权,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97,448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22,477,031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注
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的股票期权4,994,896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17,482,135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72.90万份,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0万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