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公告
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
股东刘成彦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此,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幢 5
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副董事长 Hong Ke
(洪珂)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周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2,423,731,700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2,440,774,49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17,042,790 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名,代表501,759,82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02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名,代表 33,661,49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265,815,54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名,代表股份 235,944,281 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8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8%;反对 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1%;弃权 211,1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797,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30%;反对 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96%;弃权 211,1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4%。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695,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56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弃权 494,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597,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85%;反对 5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15%;弃权 494,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9%。
3、审议并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8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8%;反对57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弃权 293,5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797,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30%;反对 5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8%;弃权 293,5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2%。
4、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695,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 85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0%;弃权 211,1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597,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85%;反对 8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41%;弃权 211,1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4%。
5、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765,9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9%;反对 7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5%;弃权 2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667,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74%;反对 7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1%;弃权 24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6%。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 《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刘成彦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73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9%;反对 1,35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1%;弃权 1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14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1%;反对 1,3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1%;弃权 1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8%。
6.02 《公司副董事长 Hong Ke(洪珂)先生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陈宝珍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182,5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8%;反对 1,35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6%;弃权 16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14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1%;反对 1,3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59%;弃权 16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0%。
6.03 《公司董事周丽萍女士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周丽萍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5,717,0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4%;反对 1,35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弃权 1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14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1%;反对 1,3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1%;弃权 1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8%。
7、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菁女士薪酬》
对此项议案,同意 500,242,3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6%;反对 1,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