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有4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另外,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明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明微先生为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因此需注销徐明微先生持有的20,000份股票期权。2017年4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10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663,930份,行权价格为18.171元,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及职工代表监事被取消的770,400份已授予股票期权。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
1、2016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6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及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6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93.90万份。
同时,经董事会审议,认为《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68名激励对象993.9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24日。
4、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6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90.40万份。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取消因离职及个人原因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条件的3名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3.5万份。调整后的46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经与会董事审议,
决定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65名调整为462名,有效期内
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883,800份,行权价格由54.88元调整为54.68
元。根据《2016年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被取消的20,200份已授予
的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离职人员被取消的20,200份已授予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调整后的46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 452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71,800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取消10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212,000份。调整后的45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截止目前,公司有4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另外,公司2017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明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明微先生为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因此需注销徐明微先生持有的 20,000
份股票期权。2017年4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10人,
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663,930份,行权价格为18.171元。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取消41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750,400份。另外,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明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明微先生为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因此需注销徐明微先生持有的20,000份股票期权。调整后的410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经公司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调整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6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2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71,800份,行权价格为54.68元。目前,2016年激励计划处于等待期内。本次调整情况为:
1、截止目前,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取消该41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50,4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徐明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明微先生为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因此需注销徐明微先生持有的20,000份股票期权。故本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770,400份。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 对 象 为 410名,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901,400份。
2、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801,543,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派现金股利200,385,899.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截止2017年4月24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增至803,360,58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3,360,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943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5476股。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25日完成,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以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为:
(1)期权数量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8,901,400×(1+1.995476)=26,663,930(份)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期权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
整后的期权数量。(注:调整后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2)行权价格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II、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