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期权授予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2.5万份。调整后,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68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993.90万份。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
1、2016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6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及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6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93.90万份。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取消2名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2.5万份。调整后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470名激励对象授予996.4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08,166,143股的1.407%。目前,2016年激励计划处于等待期内。本次调整情况为:
截止目前,激励对象中有2激励对象不符合期权授予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现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原定于授予其的股票期权2.5万份。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468名,拟授予的期权数量为993.90万份。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肖蒨 副总裁、财务总监 10 1.006% 0.0127%
黄莎琳 副总裁 10 1.006% 0.0127%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66人 973.90 97.988% 1.2337%
合计 993.90 100.000% 1.2591%
三、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取消2名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2.5万份。调整后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