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0-02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磐茂(上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天津中视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湛江奥理德视光学中 心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宣城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80%股权(该等股权对应的交 易作价中的70%部分拟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李 马号、尚雅丽、重庆目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重庆万 州爱瑞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与重庆开州爱瑞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最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最新发布的《发行监 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公司拟对 本次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
一、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发行对象及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
发行方式 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金,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资金,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
行。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发行价格与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定价原则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募 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
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 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 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
价的90%。 价的80%。
锁定期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取得的上市 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 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
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 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效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2020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