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编号:2016-05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8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155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5.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5月31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585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副董事长、总
李力 10.01 0.46% 0.01%
经理
董事、副总经
韩忠 8.58 0.39% 0.01%
理
万伟 副总经理 8.58 0.39% 0.01%
李爱明 副总经理 8.58 0.39% 0.01%
唐仕波 副总经理 8.58 0.39% 0.01%
刘多元 财务总监 8.58 0.39% 0.01%
吴士君 董事会秘书 8.58 0.39%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947.50 88.52% 1.98%
(技术)人员(1578人)
预留 191.01 8.68% 0.19%
合计 2200 100.00% 2.23%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4.26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5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34%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22%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锁期 22%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四个解锁期 22%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4%
预留解锁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2%
预留解锁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2%
预留解锁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2%
预留解锁期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4%
预留解锁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3%
预留解锁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3%
预留解锁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16-2019年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四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预留解锁期
第二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预留解锁期
第三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解锁期
第四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预留解锁期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预留解锁期
第二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解锁期
第三个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预留解锁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若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解锁。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当期回购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S,A,B,C,D五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B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锁。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