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编号:2014-050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10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
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10年10月3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了核查;
上述会议之后,公司将有关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
适应性修订, 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尔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该修订稿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4、2011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关于将持股5%以上股东李力、郭宏伟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议案;
5、2011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和《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授予198名激励对象90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5月6日,并依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列调整方法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1.58元调整为41.43元;
6、2011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取消刘辅蓉、王平西、李光辉、杨雪梅
等4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股票期权,并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
激励对象由198人调整为194人,股票期权数量由900万股调整为890.8万股;
7、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确定将股票期权
数量由890.8万股调整为1,425.28万股,行权价格由41.43元调整为25.89元;
8、2012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确定将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25.89元调整为25.74元。
9、2013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确定将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25.74元调整为25.64元。
10、2014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已授予期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346.4576万份,公司已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25.28万份调整为1,078.8224万份,激励对象由194人
调整为175人。
11、2014年5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已授予期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2.7622万份,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1.3571
万份,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74人。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14年5月5
日截止,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624万份。根据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
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624万份。
同时,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张淑萍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1.6998万份期权予以注销。
综合上述原因,本次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2.7622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0.00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861.3571万份,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74人。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7622万份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及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2.762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已经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14年5月5
日截止,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624万份。根据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