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编号:2014-01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万股,回购价格为8.6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24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538.65
万股。公司总股本从43,327.15万股减至43,321.1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公司2013年
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 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2 年
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
议并通过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爱
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
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1月16日,并同意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58名授
予限制性股票562.5万股。
5、2013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确定调整后的首期激励对象为249人,授予数量为544.65万股。
6、2013年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
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3年1月16日,授
予数量为544.65万股,授予对象共249人,授予价格为8.68元/股。
7、2014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离
职激励对象李军、陈自新、王兰、张熙健、张鸣等5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68元/股。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原激励
对象李军、陈自新、王兰、张熙健、张鸣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
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8.6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244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538.65万股。公司总股本从43,327.15万股减至
43,321.1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三、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87,817,540 20.27% 60,000 87,757,540 20.26%
件股份
1、股权激励 6,071,500 1.40% 60,000 6,011,500 1.39%
限售股
2、高管持股 81,746,040 18.87% 81,746,040 18.87%
二、无限售条 345,453,960 79.73% 345,453,960 79.7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33,271,500 100.00% 60,000 433,211,500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原激励对象李军、陈自新、王兰、张熙健、张鸣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