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4-139
惠 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06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76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19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125)。
4、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127)。
5、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
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授予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06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19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76 元/股
5、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 本 次拟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 性 股票总数的 划公告日公
号 (万股) 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刘建华 中国 董事、总裁 96.60 1.37% 0.05%
董事、副总裁、
2 江敏 中国 董事会秘书、财 55.40 0.78% 0.03%
务负责人
3 黄国民 中国 副总裁 55.40 0.78% 0.03%
4 桑田 中国 副总裁 50.40 0.71% 0.02%
5 陈卓瑛 中国 副总裁 35.20 0.50% 0.02%
6 黄维衍 中国香港 中高层管理人员 60.00 0.85%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613 人) 6,712.00 95.00% 3.28%
合计 7,065.00 100.00% 3.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据将根据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性股票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性股票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8、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合计出货量不低于71GWh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合计出货量不低于101 GWh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合计出货量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 R≥90% 90%> R≥80% 80% >R≥70% R< 70%
第一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0
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