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4-137
惠 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222,725 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3-035)。
4、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5、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8、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 名首次及预留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 742,4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57,4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385,000 股)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00亿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 R=各考
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业绩 完 成情况 R≥100% 100%> R≥90% 90% >R≥80% 80% >R≥70% R<70%
公司 层 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 未达到 70%,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48,783,587,175.86
元,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未达到 70%,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内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8,480,325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7,326,575 股,预留授予部分 1,153,75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9,222,725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