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4-05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57,761.00
股后的 2,040,763,7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3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2 00*****180 刘金成
3 00*****260 骆锦红
4 01*****727 刘建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957,761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总股本 2,045,721,497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020,381,868.00 元/2,045,721,497 股*10=4.987882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7882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等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
2、咨询联系人:江敏
3、咨询电话:0752-5751928/2605878
4、传真电话:0752-26060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