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121
惠 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拟与紫金锂业、瑞福锂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拟与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业”)、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签订《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三方拟合作在湖南省成立合资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30亿元;其中第一期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锂盐项目,对应投资额约人民币9亿元(含注册资本金3亿元,其中亿纬锂能认缴出资7,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6%股权;紫金锂业认缴出资10,2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4%股权;瑞福锂业认缴出资1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根据实施需要,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项目建设进度和产能规模的扩大,并可分阶段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合资公司的资本金增资至1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紫金锂业
(1)名称: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32RE1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
座(2#楼)29楼2901室
(5)法定代表人:蓝建明
(6)注册资本: 44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紫金锂业100%的股权。
(9)关系说明:公司与紫金锂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瑞福锂业
(1)名称: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564083833M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肥城市老城镇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亓亮
(6)注册资本:9,777.78万元
(7)经营范围:碳酸锂、冰晶石、白炭黑、混合矾、芒硝、无水硫酸钠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锂电池、新能源、换电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稳流电源、不间断供电电源(UPS)、锂电池的各种电池原材料及零部件配件、锂离子电池(组)、三元复合材料、锰酸锂、磷
酸铁锂、钛酸锂销售,普通货运,叉车及相关零部件、物料输送设备及零部件租赁、销售,装卸搬运服务,批发、零售:机械设备配件、轮胎、钢材、建材、汽车配件
(8)实际控制人:亓亮
(9)关系说明:公司与瑞福锂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福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经营期限:长期
3、经营范围:锂盐的生产、销售
4、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名称、地址: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四、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丙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项目
三方拟合作在湖南省成立合资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30亿元;其中第一期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锂盐项目,对应投资额约人民币9亿元(含注册资本金3亿元)。
根据实施需要,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项目建设进度和产能规模的扩大,并可分阶段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合资公司的资本金增资至10亿元。
2、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4%股权;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7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6%股权。三方根据合资公司的项
目进度,同时同比例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 10,200 34 货币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12,000 40 货币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7,800 26 货币
合计 30,000 100 /
(2)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锂盐的生产、销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3)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各方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
(4)合资公司的名称、地址,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3、合资公司运营管理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2名董事,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兼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委派1名监事,丙方有权委派1名监事,另设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由监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运营总监一名,由乙方委派;合资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设质量总监一名,由丙方委派;甲方委派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经理。
4、三方同意并确定,在市场公允价的基础上,甲方及其指定主体单独享有合资公司34%产成品的包销权,丙方及其指定主体独家享有对合资公司剩余66%产成品的包销权。
5、本协议经三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并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各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将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深化各方在锂电产业领域的合作,公司及其指定主体独家享有对合资公司66%锂盐产成品的包销权,有利于公司持续完善上游电池原材料产业链布局,不断提升供应链稳定性,进而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尚需协议各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2、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合同各方协作办理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后续实施进程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的设立及设立后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