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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亿纬锂能: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05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3,055,664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4,7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88,865,429股变更为1,888,460,679股。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1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正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公告》。

    4、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5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原数量为1,427.6400万份变更为2,849.3647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数量为177.7000万股变更为354.6637万股。

    5、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权益的相关规定,授予251名激励对象718.089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42元/股,78名激励对象46.583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1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1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朱智聪、蒙浩峰、郝爱民、杜在超等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拟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9821万份,占注销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6844%。

    7、2017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1万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251人调整为245人,授予数量由718.0892万份调整为697.0892万份,调整后,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81%;在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袁晶、赵光宇、王斌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199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由78人调整为62人,授予数量由46.5832万股调整为38.0633万股,调整后,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

    8、2018年3月17日和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未达到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解锁/行权期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原因,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7,391,129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6,659股。

    9、2018年4月24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44.0950万份。

    10、2018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6,366,226股变更为855,479,567股。

    11、2018年5月3日和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254,576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7,511股。

    12、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9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1,602,28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7,761股。

    13、2019年9月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856,859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14、2019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0,474,967
股变更为969,139,695股。

    15、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3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8,125,94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0,120股。
    16、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17、2020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125,940份。

    18、2020年5月2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69,139,695股变更为968,199,575股。

    19、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以公司总股本968,199,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16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8738股。2020年6月9日,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423,447份变更为10,309,288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7,046股变更为1,324,999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17,343份变更为3,074,364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173股变更为129,586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说明

    1、激励对象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病去世,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被注销。

    其中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69,368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104,071份,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2,269股。

    2、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权益工具的第四个行权期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第四次解锁条件、预留授予权益工具的第三个行权期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锁条件的区间考核目标为:

    (1)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或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指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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