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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4 深市 亿纬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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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1

亿纬锂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0-14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前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统称“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995,400股,发行价格为21.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750,475.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49,52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10ZA0004号《验资报告》。

  2、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40,224股,发行价格为5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60.64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23,143,131.9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476,856,82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01Z0027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或采购相关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中心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到期后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财务中心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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