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6-09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6人,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0.0309%。 2、限制性股份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
3、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723.631万股变更为42,710.431万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12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
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5万
股,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并确定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2年5月8日。
4、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
万份,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激励对象128
人。
5、2013年11月28日,公司回购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1,500
股,回购价格7.28元,于201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4年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第三个解锁期的132,000份(占总限制性股票20%)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中规定:若在授予日后,亿纬锂能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因做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1+n);(2)因派息应做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V 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2
年末总股本198,33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合计
19,833,000.00元。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78,10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8,2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19,914,065.00元(含税);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原因,截至2015
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增至399,380,90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
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38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98623元(含税)。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7,093,7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32,028.33元(含税);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原因,截至2016
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增至427,236,31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
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236,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4974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回购价3.52元=(授予
价7.38元-2012年每股的派息额0.10元)÷(1+2013年每股转增的数量1股)-2014
年每股的派息额0.05元-2015年每股的派息额0.07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309%。
公司已向上述已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464,640.00元。并经惠州市东方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东会验字(2016)第126号验资报
告。2016年11月14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723.631万股变更为42,710.431万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20,711 -132,000 17,488,711
1、股权激励限售股 132,000 -132,000 0
2、高管锁定股 17,488,711 0 17,488,71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9,615,599 0 409,615,599
三、股份总数 427,236,310 -132,000 427,104,31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