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比例达到 1% 及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
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第一大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3,400,6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且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9)。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 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数量每达到 1%时,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于今日收到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及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 19 号恒通大厦 421-424 室-YS00369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08 日
股票简称 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 30001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34.23 0.97%
合 计 434.23 0.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994.8711 8.94% 3560.6411 7.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4.8711 8.94% 3560.6411 7.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本次权益变动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中的集中竞价减持的 234.23 万股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200 万
股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后
委托人、受托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按一致行动
人名称/姓名 身份 前持股比 人合并计算
例 比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
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
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
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 是□ 否□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集中竞价 2021.07.19- 4.16 306.23 0.6856%
宿迁京东振 2021.09.08
越企业管理 大宗交易 2021.07.20- 4.26 600.00 1.3432%
有限公司 2021.09.08
合 计 - 4.23 906.23 2.028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66.8711 10% 3,560.6411 7.9712%
宿迁京东振 其中:无限售条
越企业管理 件股份 4,466.8711 10% 3,560.6411 7.971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4,668,711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5,606,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97%,曾卓持有公司股份 3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3%,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曾卓。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2、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情况,督促曾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