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7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0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曾卓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217,759股(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76%。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控股股东之一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561,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04%)和曾卓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217,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曾卓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协议转让给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卓先生尚未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2019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曾卓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鉴于曾卓先生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217,75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卓先生决定终止本次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曾卓先生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终止,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